我的名字,叫百里玄策。
我是长城守卫军的一员,飞镰所过之处,八百里开外,取敌军人头。
然而就在那一天,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师父把他的孩子丢给我,然后抱着师娘的骨灰坛子,不知道哪里去了。年仅十三岁的我,就要肩负起一个父亲……啊呸,一个哥哥该做的事。
小女孩长得很可爱,小脸儿红彤彤的,一笑起来,似要融化人心一样。
为了照顾这么可爱的她,我退出了战场,带着她来到一个宁静的小山村。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长得这么单纯无害的她,其实是满肚子坏水的小丫头。
五岁,她想抢我肉吃,我没给,她半夜爬起来,在我手上咬了个伤口。
七岁,我没给她买喜欢的裙子,她一路跑进树林,我跟在她身后,她捅了个马蜂窝,害我被蜜蜂蛰成了包子。
十岁,她偷看一堆在小河里的男孩子洗澡,我想把她拉回家,她却一脚把我踹进了河里。
十三岁,邻村的男孩子跟她告白,她一把拉住我的袖子,说她喜欢的是我。
从此,我从人人口中的英勇战士,变成了猥亵儿童的变态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