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咱们穷的时候,老想着品味,装大瓣蒜。现在有钱了,全世界都知道我,我管他娘的什么品味,我穿的就是品味。今年那什么时装秀,好几个设计师都按照我这一身设计衣服。这个,有钱就是品味。”
话糙理不糙,沈牧呵呵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叫过后面的萧姚和马特。
萧姚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粗鲁的人,很是不屑,撇撇嘴,坐在后排。
马特则是一脸崇拜,他从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虽说对黑帮有着痛恨,但受环境影响,他也感觉这些黑帮老大很牛逼,很威风。
大狙把司机赶下车,自己坐上驾驶座,副驾驶上了沈牧。
刚开车,忽然数声枪声,是狙击枪,大狙的反应竟然不比沈牧慢,一下缩头躲了起来。
沈牧则抬手一捏,将几枚射来的子弹捏在手心。
子弹很大,还是12.7毫米的,绝对下了本钱。
沈牧把子弹扔到前面,大狙抬起头,憨厚一笑:“我忘记老大在我旁边了,小崽子们,抓住他们喂鳄鱼。”
刚才的枪战,大狙损失了几个人,但主力还在。
听到大狙的命令,他们迅速行动,蛇形运动,对暗处狙击的人进行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