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研究对象的大多是连环杀人犯。
在这其中,按照伯明翰城市大学应用犯罪学的伊丽莎白亚德力博士研究分析,连环杀人犯按犯罪心理特征分类,可分为五种:权力控,操控者,自大的吹嘘者,善于迷惑他人者以及路人甲。
在这次杀人预告事件,若不是凶手无意中赶巧让事迹败露(这个属于或然性推理),那只能是这个人故意在连载的同时,将自己做的事件捅出去,以博取关注和热度。所以这是犯罪者很明显是属于自大的吹嘘者。
事实上,以渴望成名而杀人的犯罪分子并不在少数。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恶名昭彰的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犯就是典型的例子,他热衷于挑衅警方,炫耀自己犯下的罪行,并且当有些也渴望成名的恶徒要冒领自己的功绩时,他又会用密码信来暗示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这种杀人犯不会允许属于自己的名声给别人拿走。
乱步这次去警局自首,其实是要警方向外界放出消息,已经抓住凶手了,让凶手自己主动跳出来。
万一那凶手趁机逃之夭夭呢?居然有人上赶着来顶罪,再来,我们要怎么回复警局上层?对外谎称自己已经抓住了凶手,来引真正的犯人入网,这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