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倒也不是没有办法。
某国产粮食品牌,就依靠着性价比的优势,硬生生在这个市场上咬下了一块肉来。
性价比确实是一手很好的牌。
但却不适用于莫尔斯集团。
第一,这里是米国,人均购买力更强!
价格固然是他们选择的因素之一,但顾客们更注重消费体验。
当然,莫尔斯集团也可以将市场对准华国、印度等国,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雷布斯能在华国搞性价比,可不代表谁都能在华国搞性价比,尤其是一个外国人。
第二,赚钱少。
这是关键中的最关键。
方木弄出来智能手机就是为了赚钱,赚钱少?
开什么玩笑!
更何况,莫尔斯集团研发的智能手机,和某粮食品牌也完全没有可比性。
他家的智能手机,是有核心竞争力的!
从软件到硬件、全部都比现有的智能手机更好一点。
完全超越了现有智能手机的屏下指纹识别技术。
知名度堪称是世界之最的集团总裁。
这三者结合在一起,爆发出来了难以想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