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江赶工期呢,哪等得了十天,便将自己的钢丝锯给他用——做为野外四神器之一,他一向都是系在手腕上,不会离身太久。
这下,锯开一块长木料只用了半个时辰,绑上河滩里的大石头,固定好支点,只花了一个时辰,便大功告成。
士卒们都称此物是神器,视如珍宝,踩上去时都不敢穿鞋。
但谁知,这样也惹出事来。
午间,他本在勘验火泥,便有士卒前来寻他,说是有人偷他家农器,已被士卒当场抓住,按秦律,偷盗者应予流放,而擒贼者赏百钱。
严江正想有什么农具,便见士卒将一名十来岁的女孩重重推到他面前:“公子,便是此子,在后院偷盗踏锥,为我当场擒获,快快将其交官吧。”
那语气兴奋至极,仿佛在说晚上加餐吧。
“恩人饶命!我绝无此意,”那女孩大哭跪下,竟然是昨日他救从匪徒手下救下的那位女孩,“实在我家婆婆昨日伤的太重,麦饭难食,至今粒米未进,我一时心急,才想用那踏锥脱些麦壳,让婆婆用些,救恩人宽赦了我吧!”
严江还以为是什么大事,挥手道:“小事罢了,放了她。”
“公子不可!”那抓人的士卒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