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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4点钟的洛杉矶黑曼巴科比莫过于他了。
金叹以前喜欢篮球,毕竟在华夏国,篮球足球更受欢迎,因为篮球场到处都是,足球场还真没几个。
所以金叹觉得发展篮球比发展足球要好。
一个城市都没几个足球场,搞个毛线的足球产业?
......
晚上c罗请客吃饭。
金叹有了和科比近距离交流篮球的机会。
金叹喜欢的体育运动不多,篮球是一个。
聊得兴致盎然的时候,金叹拿出手机在网上找出自己对抗岭南大学的篮球比赛给科比看。
科比看后,竖起大拇指高度表扬。
然后两人越说越心痒,刚才就在饭后喊上大家一起去公园附近的夜场打街球。
霉霉走到腐团面前:“你家金叹好像对篮球很敢兴趣?”
“一般般。”
腐团不想和这个女人说话,从一开始到现在那那副眼神就一直盯着自己的男朋友,在打什么主意,别以为我不知道。
而且,金叹是哪种人我不会不知道。
禁不住诱惑的一个人。
w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