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匕首是用来防身的。
宋暮新身上应该有枪,于小山用余光衡量着,今天宋暮新穿了一条牛仔裤,裤兜紧贴身体,看样子不会装枪。
但是他上身穿了一件灰色的老爷衫,衣兜松弛,而宋暮新一直在用左手沏茶泡茶,这要不是左撇子,极大概率枪在右兜。
如果自己想办法绕到他左边去,快速地用匕首抵住他的脖子,还是会有一丝胜算的。而去内室势必要从宋暮新身后绕过去,这个理由倒是也好编。
思及于此,于小山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漫不经心道:“宋老板若是喜欢我这个铺子,那您就坐着吧,我要去里面睡觉了。”说完慢慢悠悠站起身来走到宋暮新旁边。
“辛苦宋老板挪一下凳子借过一下。”
宋暮新向前挪了一下,于小山绕到他后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左手臂死死勾住宋暮新的脖子,左手同时上了匕首比在了宋暮新的颈动脉处!
宋暮新的反应真是奇快无比,他居然能抗衡人体的生理本能——遇到别人勒脖子,正常人的第一反应一定是用双手掰那个勒脖子的障碍物。
宋暮新的反应居然是去掏枪,可是奈何于小山手更快,他直接拿匕首扎了宋暮新试图拿枪的右手——这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