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了?安苏觉得还真的很厉害。
“我们的部队作战时,从来都是队形严密,以帝国的灰鹰军团为例,一个大队通常组成30排以上的密集方阵,身穿锁甲,以长枪为武器,越向后排的枪越长,架在前排的战士的肩膀或者头上,骑士侧在两侧掩护侧翼,后方由标枪手掩护,拼的向来是人数、装备与士气。这样一来,敌人只要在我们前方,就可以被刺成筛子。”
“但是这种方块的话,”安苏想了想,“转弯不容易吧,得先骑士从两侧跑开,然后你们要把枪竖起来转身,一点不小心就会伤到自己人。”他也想起来当初米列亚让他补习的军事知识,知道长枪方阵里哪怕是最前排的战士枪也有两米长,最后一排的甚至可以达到十几米,所以也跑不了多远,太重了有木有。
“是的,但是异族们就用这种长弓破解了我们使用了千年的方阵。”伊尔叹息道,“这种长弓非常强劲,而我们的普通士兵大多身穿皮夹,只在要害部位加上串编的金属片做为阻挡,异族人在数百米开外对付我们的射箭时几乎不用瞄准,就可以把我们的方阵当成活靶子。”
安苏有一种民兵对上枪支的诡异感觉:“你继续说。”
“他们的骑兵战术就是用小的部队不断骚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