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最关键的是,这部电影的片名是《纽约黑帮》。
没有人会忽略这两个字,正如没有人会忽略马丁·斯科塞斯的纽约背景。《洛杉矶时报》的影评人戈尔·霍夫曼在稿纸上写道:“当马丁·斯科塞斯融合纽约这个字眼,一种神奇的难以触摸的化学反应就悄然发生了。从《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到今天的《纽约黑帮》,马丁·斯科塞斯看似更加含蓄了,但含蓄之下藏着的热烈却更让人触动。仿佛鲜血融化在白雪之中,是一种固执却更加冰冷的残忍。”
有人喜欢开头,但有人却更喜欢故事情节真正展开后的情节。
诺伊扮演的珍妮此刻还未出场,她却并不焦急,此刻她一门心思全部放在丹尼尔·戴·刘易斯扮演的比尔身上了。她很清楚丹尼尔究竟是如何优秀的一名演员,此前她曾看过他参演影片的dvd,也曾在《纽约黑帮》的片场亲自体验过丹尼尔的出色。然而,当她此时此刻坐在这里,看着画面里丹尼尔扮演的屠夫比尔时,她才深深体会到了自己和这些最优秀演员之间的差距。
亲眼见过丹尼尔的拍摄,又亲眼感受了一番大屏幕上丹尼尔的表现,诺伊才发现这对她的冲击力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