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途的职业的,他也为自个的职业技能为傲的。
并且他觉的自个不是一般的野匪,他更觉的自个是有知识,有文化的野匪。
为啥这样说呢,他一是觉的一般意义上野匪,没啥技术含量,拿把大刀就冲下山抢劫的,那实际上是最低等的。
而他也瞧不起那一些日日蹲人屋顶上,小偷、小盗,还说自个是雅贼的主儿,那显而易见是硬件不过硬,只可以小偷小摸。
顶多轻功好点,由于好逃跑,其它的,一无是处。
他便不同了,软件硬件全都过硬,打的死老虎,开的了密室。
并且最要紧的是,他是以野匪这职业为傲的。
他看谁不顺眼了,便会跟一般的雅贼一般,到人家家中蹲点,蹲完啦,他不偷,他真真的寻个大白日,带上几人,而后明抢,抑或叫搬家。
他觉的这才叫爽,搞死你完啦,还恶心一把你。
可这一回,大强子决意当一把自个瞧不起的贼,由于不可以要嫂嫂知道他抢在朝堂命官。
届时不给好脸就拉倒,直接不给饭吃便有一些麻烦了。
他一点点也是没料到,这儿是天子脚下,他真真的抢了朝堂命官,这事儿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