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是不错。
他表明可以接受;鱼亦是,虽说是他喜欢的作法,只是味儿跟老娘作的有细微的差不要,他还在研究,差不要在哪。
不是不好吃,他是觉的也非常好吃,便是有差不要,他是有追求的吃货,他不会蠢吃的。
猪蹄不错,完全便是他们家的味儿,他一口气儿啃了俩,满面全都是浓汁儿。
他最喜欢用肉汁儿拌饭了,他可以吃一大碗米饭。
至于说那盘炒的透亮的萝卜丝,他吃了两筷子,主要是,他夹的是上边的大虾仁。
他横竖觉的这比他这一些日子吃的例饭好吃多了,简直便是胃口大开,吃的高兴不已,只是他亦是会看眼光的,边吃边看两头,显而易见的,他也觉的气氛不对了。
“要不,跟我们一块读书罢,今日不是说,要我跟小贝贝一块读书么?”
长乐擦一下嘴,甜甜的讲道。
基本上,他还当自己跟小贝贝一块读书,跟说笑一般。
小贝贝连话全都没学全呢,因此他觉的他帮大哥争取了时间。
顺带,也觉的自个挺伟大的,自个全都不在意跟大哥一个师傅了,自个牺牲的多大。
小贝贝不干了,瞧长福为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