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下落善甘罢休。
不过,他的法律常识有限,他搞不清楚,如果自己接受了财神的馈赠,法律上会给他定个什么罪,按照他的理解,应该算不上贪污,最多也就是一个窝脏罪。
甚至窝赃罪也算不上,因为那笔钱并不在自己手里,在打开财神的第一封电子邮件以前,他甚至都不知道这笔钱是不是真的存在。
就算财神真的给了自己一笔钱,也可以说成是他对自己救命之恩的回报,如果不小心被公安局抓住的话,充其量也就是没收赃款而已,还不至于追究自己的法律责任吧?
陆鸣躺在那里为自己觊觎财神的钱而自我辩解,可随即就被自己推翻了,他明白,问题肯定没这么简单,否则财神也就没必要一再警告自己要小心谨慎了。
按照财神的说法,如果让人知道了自己跟他之间的秘密,不仅会会给自己带来灾难,甚至还会有性命之忧呢。
钱虽然是个好东西,可也要看得到它的代价是什么,如果只是吃点苦、受点累也就罢了,可要危及到性命的话,那宁可不要,命都没了,再多的钱有什么用呢?
别说是危及到性命,即便是有牢狱之灾的危险,那也宁可不要,虽然在看守所只待了半年,可这辈子也不想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