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十年前,她还不能被叫做小姐,她是御史府里不能说的杂.种,外祖母恨急了她母亲和她。
母亲小心行事但耐不过有心人下毒手,被陷害,被诬陷成了常态。而她从御史府里不能说的杂.种变成了灾星。
被送到寺庙里消去一身戾气,寺庙生活艰苦,每顿都是白菜豆腐,她那时还小嘴又馋,经常在半夜里被饿醒。
有一次同房的小尼姑从集市上偷买了一只鸡腿。小尼姑说只要她不说出去,鸡腿给她分一半。
年纪还小的她不知道小尼姑是看不过她整夜整夜的被饿醒,也不懂小尼姑当时眼里的情绪。
她只知道鸡腿很好吃,但是这件事被人告发了,主持与外祖母的人通过气,所以她被罚了,罚完后又被扔在后山林里。
主持说让她在这里向佛祖道歉。等佛祖原谅她了,她才给可以回去。
后山林里有一个茅草屋,是打猎的人累了歇脚用的。她就躺在里面养伤。
被打的伤口很疼,但她更想吃小尼姑给她的鸡腿。
不知道是因为寺庙里的人很多,主持不敢下手太重,还是因为主持顾忌着佛祖。昏睡醒来,可能因为太饿了,她竟然能够出去找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