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绝具有强制性,官府断义绝而不服从的人,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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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呈诉离婚制度。
这个相当于现在的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只不过在古代是由官府来判决。
只要发生特定事由,便可向官府呈诉离婚,由官府处断是否离婚。
如果妻子背着丈夫逃亡,或者丈夫夫逃亡三年以上,或者丈夫逼妻为娼,或者家翁欺奸儿媳等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向官府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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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昌平小姐与王孝健的离婚就属于最后一种,王孝健涉及与寡嫂不伦、又涉嫌谋杀,沈家就向官府呈诉离婚。
关键,昌平小姐的父亲是沈司空,温郡守不可能不判离婚。
所以昌平小姐这婚等于是起诉离婚,官府判离,而不是和离。
小伙伴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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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补充一下,古代为保障女子权益,也有三不出: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大戴礼》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