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T恤和休闲裤,脸上的胡茬仔仔细细修理掉,身上喷了些古龙水。他这人一向注重形象和生活品质,别看以前是混的,混也算是那种混得比较有品位上档次的人。
程宇借给他的衣服私下截留了。
一整天都没心思处理别的事,就等着晚上的饭局。
要不是怕程宇嫌他有毛病,罗战宁愿啥也不干,就站在程宇家窗户外边,站一整天,静静地看这个人睡觉。
程宇从大杂院门槛里一脚踏出来的时候,罗战胸口揣的那颗蠢蠢欲动的心肝都不会蹦了。
这人真好看。
休息日不用坐班值勤,程宇就没穿蓝制服,没戴大檐帽,而是捡了一身休闲装。他没有名牌,他的衣服都是程大妈按照儿子的尺码去动物园批发市场跟人砍价砍来的便宜货,浅肉粉色的长袖衬衫,把袖筒卷起到手肘处,□是黑色水磨布料的牛仔裤。
罗战觉得穿衣服其实不在于牌子,就好比没气质的娘们儿背个正版LV包都能背成菜篮子的感觉,而程宇就属于那种穿个跨栏小背心也一定能穿出阿玛尼模特范儿的人才。
程宇从胡同里露头,看见等在那里东张西望的罗战,轻轻挥了挥手,唇角飞扬起一丝转瞬即逝的笑容,纯净的脸庞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