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老师说着什么,激动时还红了眼眶。
为什么?为什么每个人都表现的那么不舍、那么难过?高中三年的生活真的值得让他们如此怀念吗?为什么每个人都感觉有血有肉有感情,唯独自己像一具行尸走肉,厌恶亲近厌恶感情厌恶自己世界外的一切?!
戚风遥想不明白,索性摇摇头不去想了。整理了一下刚刚不小心卷起来的袖边,向家的方向走去。
“哎,风遥,等等我!”回过头,孟远正推着山地车从停车棚的方向走过来。“回家吗?一起吧,反正一路。”孟远问到。
“好,那么一起走吧。”戚风遥点点头。
孟远是他高中三年唯一一个称得上“朋友”的人。倒不是因为什么善解人意,更不是兴趣相投,而是因为孟远能每次把成绩维持在和自己一个班级的排名,所以孟远是他高中三年来唯一相处过三年的同学。后来熟悉起来后,发现孟远确实很适合做朋友,尤其适合自己这样个性的人。
原因无他,两个字,识趣。孟远性格外向,能大大咧咧的和其他同学迅速熟悉起来然后打成一片,也可以细腻的发型戚风遥不佳的小情绪,然后视情况而定自己的表现——是该搞怪逗乐哄好戚风遥,还是该乖乖闭嘴装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