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拒绝了。
别人家的狗子一听见遛弯,立即开心到变形,但边边奇怪得很,它喜欢在家跑来跑去,但一旦牵它出去遛弯,就跟要扒它皮似的。
刚开始那会儿,黄今之想着边边大概不是这种狗,是不是有什么苦衷,比如先天不足,有什么病,四肢不能承受太久自身的重量之类。担心之下去宠物医院做了次全身检查,后来才发现完全是想太多。
医生给出了两个字的答案:懒的。
可是……它毕竟是一只边牧啊,一只运动量大的边牧啊。
懒成这样,合适么?
黄今之凑近看狗:“出去走一点点路,不远的。”远了他自己也走不了,毕竟带着伤。
边边装死不成,改变战略,讨好地凑近黄今之,亲昵地蹭蹭。
它是只五官漂亮得让别狗生气的狗,大而漂亮的眼睛下,由于毛色原因,看起来像是有一颗妖娆的泪痣。这么一只大可爱恶意撒娇卖萌,这让老黄如何拒绝?
老黄一边说着“喂,你这副德行,实在是拉低了整个边牧界的素质”,一边用“可爱死了我的天啊”的动作揉边边脑袋。
最后,痛心疾首地放弃了拉一只死宅狗出去社交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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