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动物园...不行,因为她有我了,我不想她看其他动物,尤其是公的。
公园,不行,太无聊,去野餐也不好,她说不定只会顾吃的。
餐厅,不行,她会顾吃的。
「...晨,你把我当什么了啊?虽然我的确会只顾吃的不聊天,还吃饱就想睡,吃不完又会丢给你。」
「把你当未婚妻。」
「算了,我们去挑衣服,然后吃个饭就回家。娱乐就麻烦你了。」
「你怕累吗?」
「有一点。我想睡,想休息。」
乾脆去旅馆好了,隔音好、气氛好、高级没烦恼,还能一起洗澡。
我哼起歌来,轻松地到处走,尽量走有卖衣服的店附近
突然,她提出意见:
「不去旅馆,不要再押韵了。」
「抱歉。」
「你歌哼得不错,继续。」
「不,当着你的面,我会害羞。」
没错,我会害羞,因为我只会哼歌,唱歌的音痴程度烂到听平常的声音想像不出来的烂得彻底,节奏感也烂得只有自己才听得出来在拍哪一首,连帮人打拍子助兴也不行。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