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上桌的几瓶啤酒,低声道:“喝酒的最佳状态就是似醉似不醉,不然就是醉了人,乱了心。”
“我尽量。”我置若罔闻的拿嘴咬开瓶盖,仰脖“咕咚咕咚”造了几大口,啤酒的泡沫子喷得满嘴都是,但我却嘚儿呵的呲牙傻笑。
有些话,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出口,就比如喝酒这事儿,别人喝的好像是个气氛,我却在似乎在喝生活,尽管我已经不止一次的发誓绝对不会再烂醉如泥,可特娘只要一往桌边坐,肠胃就好像变成了别人的。
清醒的时候,我把这一切归罪于是种懦弱行为,但喝多以后,我却认为这是自己最向往的状态。
“撤了,拜拜。”王堂堂不再多言语,朝我摆摆手,转身朝大排档的门口踱步。
瞟了眼他刚刚用过的餐巾纸,上面清晰的印着两抹红印,我感慨万千的苦笑:“如果我能活的像你那么潇洒就好了。”
该说不说,王堂堂这号手子可能在大多数人眼中都属于异类,可咱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活的更纯粹,更像自己,他可以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可以我行我素的去浓妆艳抹,甚至可以依照他自己设定的剧本去修改、去创新,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他妖娆极致的背景时候,我突然生出一股子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