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们一号店大概四五站地的某间家常菜馆。
大厅,靠近角落的一张桌上,我和张千璞面对面而坐。
唯恐这孩子没有安全感,我特意交代李俊峰就在门外等我。
他脱去自己那身脏兮兮的廉价运动装,换了一身土黄色的小夹克,头发明显也是刚刚打理过的,瞅着溜光水滑,胳膊上还多出来一块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运动手表,猛地一瞅差点没认出来。
细细打量他一番后,我收起心底的惊诧,丢给他一支烟轻问:“捅完人以后,你跑哪去了?”
“慌不择路的跑,我也不知道具体跑到哪了,然后在一家高档西装店的门口碰上个看起来很有钱的男人。”张千璞捧着面前的大碗,滋溜滋溜吮吸着面条,随即又给自己扒了几瓣蒜,当糖果似的直接丢进嘴里。
一边“嘎嘣嘎嘣”的咀嚼,一边又嫌味道不够重,给自己倒了一点醋后,呲牙憨笑:“然后我突然发现钱来的好容易啊,我手里有刀,胸口有胆,钞票就会自觉找上门,你看我这块表,据说叫什么荣汉斯,我也记不住名字,反正被我抢的那个土豪说,价值三十多万,大叔你知道吗?三十多万,在我们那儿够买一套房啦。”
盯着他的眼睛,我陡然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