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臂上湿漉漉,全是对方的血,边捅边往后倒退。
一周的丛林生涯,在此刻总算得到了完美的验收。
在丛林里,我学到的第一课就是不能怕,不管什么时候,跟什么对手遇上,都不能怂,因为我一旦怂了,对方就能找到破绽。
在那个小伙的肚子上连捅十几下后,筷子终于不堪重负的折了,我一把推开他,甩了甩手里的血迹,再次从桌上抓起一把筷子,指向对面呼呼喘气的几个马仔厉喝:“草泥们马得,谁行,给我往前走一步”
“弄死王朗”被蛋蛋压在身子底下的马超再次熊喝。
剩下的五六个马仔再次跟打了鸡血似的朝我碾压上来。
瞅着他们手里冒着寒光的刀刃,我咽了口唾沫,拔腿就往后跑,不过并没有远跑,而是绕着一方桌子来回绕远,这帮崽子太猛了,把背暴露给他们,我今晚上铁定漏气。
边跑,我边四处观望,想着怎么反守为攻。
这时候,又是两台面包车风驰电掣的开过来,打车里“呼呼啦啦”的蹿下来十多个拎着家伙式的青年,并且清一水的往我这个方向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