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列五马分尸、胡族内部整顿。
此案影响很大,案卷需要立即呈报湘城复审。湘城刺史、长史等官员复审没有异议后又报至湘王府。
湘王赵安仔细案卷,再结合下面人报回来的消息,改了判决。
胡列仍是五马分尸,但是行刑地点改在湘城,时间是三日后。原来胡列的行刑时间是在腊月,这下提前了一个月。
胡族内部整顿不变,但是增加了两条,一是给胡列收尸,二是自洪氏死期算起,三十年内胡族人不得参加科考。
另外,免掉明成县令官职,永不录用,罚掉明成县城门军士三个月月饷。
此判决书公布之后的第二日,湘王赵安奖赏此案立功人员。
赏赐和县李青青一块湘王亲笔写的金匾“妙手回春”及黄金十两、白银一百两。
赏赐湘城风氏半盒珍珠、一匹极品绸缎。
赏赐明成县邓郎中白银十两。
处决、赏赐均有公文,由衙役在湘王治理的辖地,几座城府、几十个大小县镇张贴,消息火速传播开来。
大街小巷、乡间田地,上至富贵的官员,下至贫苦的村民,均在谈论此事。
“乱世才用重典。我大唐国正值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