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不想轻松放过这位商人,毕竟这家子人经商好几代,家底十分的丰厚,往常关系网也是密密实实,普通地方官员很难下手。但这次有皇命情况就被不同了,首先就是商人的那些关系户们,在这种情况下谁都不敢伸手了,生怕给自己惹上一身骚,然后就是这位商人发现往常万试万灵的银子也不好使了,凡是经手这件事情的官员都不敢伸手,那是因为上面有人盯着这家商人的全部家产呢,谁要是伸手谁就会倒霉。
事情一点点的查下来,首先就是这个商人本身是不能用商船送人的,如果他不收路费的话,或许还好一定,毕竟不收钱那就是做好事,做好事遇上意外,说不定还有人同情他。
但是收了路费,按照常理就要保证这些读书人的安全,现在人出事了,那么就该商人出钱赔偿,这就是最简单的契约精神。
赔偿肯定是应该赔偿的,商人自己也觉得应该赔偿,关键是在赔偿的金额上,等到衙门的第一个决定出来的时候,那商人差点就去上吊了。
衙门提出赔偿读书人的方案,一个死掉的读书人竟然要那商人赔偿白银万两,理由是这些读书人将来都是国之栋梁,是要为朝廷效力的,如今却因为这件事情送了性命,所以这个价钱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