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那样的衣服时,他没有立刻答应,而是来找李洛阳商量。
因为衣服的样式不是他发明创造的,当初李洛阳就曾经提到过,旗袍这种样式的所有权是属于他李洛阳的,市面上出现仿冒的他不管,但司马老裁缝不能随意流传出去。
最终两人达成了协议,从司马老裁缝手中流出去的旗袍必须打上“李氏”两个字样,表示李洛阳才是旗袍这种样式的发明者,而这两字就价值二两银子,只要司马老裁缝愿意出每件旗袍二两银子的“使用费”,那么就以接单。
二两银子对于司马老裁缝自己做的衣服售价来说不算什么,就算是他的一代弟子们也觉得可以接受,当然三代弟子们做衣服的价格相对来说就更低一些,二两银子基本上就相当于他们一半的利润了。
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的,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