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此时连眉毛都未动一下,仍平静无波的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被告当事人没有请律师,只是一味喊冤:“我根本就没拿到钱,我是写了欠条,可他们没给我钱啊。”
我转头问原告:“对于被告主张的正面事实,是否有证据需要当庭提交的。”
原告张亮插着手,黝黑手臂上的刺青刻意袒露在外面,他吊儿郎当的转过脑袋,“这不是有欠条吗,他签了字还盖了手印的,怎么就不是证据了。”
原告的律师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此时见他的当事人先替他回答了,一时节奏被打乱,有些慌张。
我提醒道:“以什么方式把钱交给被告的,如果是银行转账有没有转账记录?”
年轻律师这才被纠正过思路道:“没有,我方当事人是现金交付,证人证言已经提交法庭。”
我看了眼身旁的陪审员,继续问道:“原告张亮,这400万现金你是怎么交给原告的,是手提箱还是什么?是你一个人交付的吗?”
张亮撇嘴想了想道:“我用一个黑色塑料袋装着,走到他家给他的,就我一个人。”
我点了点头,让法警带着50万现金和一个电子秤进了法庭,双方当事人和旁听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