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地伸出手,往右边寻了过去,抓住男人的手,在那细细地把玩着。徐晨曦的手大概有自己的两倍大,自己的手每每被他握在手里,就像是小女孩被父亲握着一样。
他的手骨节分明,修长的手指看起来十分硬朗,就像他的性格一样,掌心因为经常握笔的原因,有几个硬硬的小点,是磨成的茧。
她突然想到,徐晨曦不太喜欢打字,很多时候都是自己拿着笔在纸上大肆挥洒着,洋洋洒洒写上几页纸,然后很多地方不懂的点就能够茅塞顿开。
她曾经就这个问题问过他,都已经二十一世纪了,科技如此之发达,他为什么还要用这样古老的工具?徐晨曦当时只是轻笑着给她解释,说自己用纸笔的时候,脑子能够更加清晰,而且可以画出思维导图,让自己的思维更加发散。
而用电子设备的时候,他偶尔还要分神去思索这个电子设备要如何操作,要如果延伸,真正使用起来,倒没有比纸笔更好用。
小老头,她心里默默地念叨了一声。
徐晨曦被她柔若无骨的手指弄得手心有些发痒,正想低头制止她,让她好好听课的时候,却发现她也已经跟傅司庭一样,在那小鸡啄米,不断地低着头,偶尔往下一坠,然后立即反应过来,睁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