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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运回来,秦淮换上沈天旭给他带回来的迷彩衣服,按照军训的流程今天他们见教官去军营,所以必须要穿上华夏军训最具特色的迷彩服。
“啧啧啧,师弟果然是大众情人,穿上迷彩更帅,潘安宋玉在你面前也不过如此。”蓝元文不断地打量秦淮,说不出有多羡慕。
“唉,等会你走出去,又不知道多少师妹要遭殃,师兄们再没有希望。”沈天旭可惜地摇摇头。
秦淮被他们的话逗笑了,不过迷彩服又穿在身上,不由得想起以前的日子。
在和平年代没有战火纷飞的岁月,有的只是一起做任务杀敌流的血和汗,可惜成了过往。
指尖轻轻在衣服上拂过,这种迷彩服虽然不是正是军队所穿的,熟悉的感觉却不改:“我已经有一年时间没这样穿过。”
把帽子戴上,站着笔直的军姿,给人不一样的感觉瞬间出现,让身边两位师兄觉得有一个真正的军人在自己身边。再加上秦淮的颜值,的确能吸引那些刚刚踏入大学校门的清纯妹子。
“师弟你让师兄好羡慕。”沈天旭啧啧地说道。
“两位师兄宝刀未老,在外面走一转马上能吸引数不清的师妹,我该走了,快迟到。”秦淮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