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的囚徒日记(全三册) > 正文 116调院
笔钱了,但是一般一个号子几十本,除了前面睡的人能看到之外,其余的人花了钱却从来不会让你看一眼,因为这是号里管理的一种方法,意思就是,你不用懂国家法律法规,你只需要知道号子里的规矩就行了。当然很多人也无从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了。我还见过一些人,他们甚至天真的以为,号子里的一切规矩都是看守所官方规定的,这种愚昧和无知,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我翻开这本早就花了钱,但是以前没机会,后来是没有心情看的书籍,顺着李林给我指向的地方看去。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我看了看李林,李林又给我翻了几页说:“你再看看这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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