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超自己是一死了之,但却连累了我们这些后来人,在l县看守所的历史上还从未发生过死刑犯自尽的事,这在某种程度上比分尸案件性质还要严重,因为刘三军的事还能说是工作的疏忽,主要责任全在押犯身上。但宋超事件就另当别论了,因为一则此事紧随刘三军案件之后,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死刑犯,尤其是已决犯,那是要层层监护,重点防范的。这样说吧!本来判处罪犯死刑,就是要净化社会风气,给所有作奸犯科的犯罪分子一个警示和威慑的。它的社会效应远远大于刑律本身。二来宋超妻子的跳楼直接后果就是一尸两命,惨绝人寰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所以宋超这样一搞,等于是狠狠地扇了司法系统一个耳光,让他们成了全社会的笑柄,和茶余饭后的谈资。
宋超的家人天天到看守所、公安局来闹,两具尸体就横陈在公安局大门口,总是能引起群众的围观。后来还是领导给宋超的哥哥下了命令,宋家人才作罢。
事情是解决了,但影响太为恶劣了!一系列的事情搞得公检法系统的领导很是头痛,更是恼火万分!气愤之下,便将所有的怒气都发在了看守所的押犯身上,于是整个所里的空气为之一变。
首先是处理警察,老周老李停职检查,等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