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他是彻底相信了老陈这个人,还是确实思念那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居然每天都主动要求见老陈交代自己的罪行。五天,仅仅是五天之后,在他又一次交代了一件犯罪事实的时候,老陈制止住了他:“行了,不说了,这些够了。”
“够了?”他还一头雾水,不知道够了是什么意思。
死刑!足够判他死刑了!
那个时候的刑法盗窃罪还是有死刑的,他交代的金额已经足够将他自个儿推上刑场了。他十几岁出道,盗得财物不计其数,最终,他的性命就只值了五包方便面,五包我们这自产的,最廉价的方便面。不知他在刑场上有没有嗟叹自己啼笑皆非的命运。
我听人说,老陈最后对此人最后的评价:“呸!什么江洋大盗,就他妈一傻逼!”
第二件事情,是他亲手把自己的表侄送进了监狱。
话说那一年他马上就要被提拔为预审科的科长,在这节骨眼上,他的表侄王嘉犯了事儿,很简单,有人告王嘉强奸,但这个事儿的已经时过境迁,没有什么强有力的证据。再加之按规定,老陈是可以回避的。但我们杰出的人民警察怎么会知难而退,徇私枉法呢?他向组织上主动请求,一定要拿下犯罪分子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