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将由皇帝指派,但是众议院一届只有四年,等到四年之后将举行全国选举,等到那个时候议员就将有全国选民决定了。
执行院由众议院选举产生,人数为九十人,每两年将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选举期与众议院相互错开。执行院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的权利,副总理将担任执行院议长,但只负责组织常务会议或提出皇帝或总理的提案,本身并无议员资格。
众议院由国家普选产生,议长由全院选举产生。众议院有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的权利,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理并解散内阁,但是弹劾案必须经过执行院审判方能生效。
选举获胜者担任总理,有权组织内阁,内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入主国务院,他们有对国家的行政权,但是政策如果出现偏差,总理有义务接受国会质询,而监察院今后将直属于参议院。
国家情报机构由皇帝直属,除此之外皇帝可以就某些事物与总理磋商,但是决定权在内阁和国会手中;皇帝可以对政府的某些行为提出警告,并有权对有贡献的人授勋,此外皇帝还有对国会的提案权。
内阁为每四年一届,与众议院一同重选,华东行被要求组建第一届政府,直到四年之后再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