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出来的一个想法。
当时,我都已经把书名占了。
然而最后,还是觉得需要对读者负责,也需要对自己负责,所以上本书最后一直坚持写到200多万字完本了。
对读者负责,因为不管毒走多少人,终归有真心喜欢它的读者。
对自己负责,因为笔力没有得到提升,开新书的结果一样不见得好。何况,爷不想做太监。
到了老书完本的时候,还是为了对自己负责,我准备把自己更想写的那个星际篇故事,放在后面再写。
我需要对文字有更强的驾驭能力,才能把那个故事写好。
因此,决定写这一本。
这是一本着墨于生活细节的书。
这就决定了,我必须把人物写好。
他们的情绪、互动,由此产生的故事,都在小处。
写不好小处,我就写不好更恢弘的大故事。
我对这本书最终能够呈现出来的感觉,有自己的判断和期待。
这是几个带着过去的往事、包袱,努力在大都市里寻找属于自己的温暖和幸福的故事。
虽然因为非爷是重生的,它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关于成功的俗套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