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合法性。
这与司马相如的政治文献是一样的。
毕竟这类制度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都得从先贤的追述当中寻找依据。
李朝开头就说了历史上的先例,如尧的时候四凶在世,周成王四国作难,高后时诸吕作乱。
汉昭帝时候的上官桀谋逆,幸亏有舜、周公、刘章、霍光等人的存在,使得社稷转危为安。
现在呢,董卓首乱,曹操继之,尤其是曹操欲盗神器,因此需要有向周公霍光那样的人站出来。
恰巧刘备正是这样的人物。
这便是表明了刘备政治身份进行了明确的定位,尽管前期他的政治经历非常复杂,
但是只说了他与董承靠着衣带诏秘密诛杀曹贼之事。
但是,仅仅如此,那还不足以证明刘备应该封王,毕竟讨伐曹操的名义的话,江东孙权也有份。
这就不具备唯一性。
所以李朝又写到刘备作为汉室的“肺腑枝叶”,封王是符合先王之制的。
再用刘氏同姓诸侯王平诸吕之乱的历史事实来表明,同姓封王是有利于社稷稳定的,这是历史所证明的经验。
再加上刘备破曹操于汉中,麾下部将关平拿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