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如果不是霍卿亲口提起,朗溪根本没法将眼前看起来养尊处优,富有贵族气息的男人和两年前那个穿着一身浅色西装,来约定地点取猫的男人对上。
当时是夏天,朗溪无意间在学校附近捡到一只受伤的小猫。小猫是只田园狸花猫,胖胖的脖子上还挂着猫牌,一看就是走丢的家养猫。
她将小猫送到医院处理伤口后,就给打电话给猫牌上的号码,等了两天,猫的主人才来。那个人就是霍卿,朗溪把猫交给他后,忍不住说了两句,“哪有你这样养猫的啊,丢了不知道找,给你打电话,你两天后才过来。”
霍卿笑着赔不是,“您说得对,是我不好,下次不会了。”
临走前,霍卿想给朗溪一笔钱作为感谢,但朗溪拒绝了。学校还有课,她没时间和他继续聊下去,嘱咐了几句便走掉。
原本只是随手做件好事,朗溪却没想到,霍卿却因此一直记着她。
提到这茬,霍卿忍不住解释,“当时是我女朋友和我生气,把猫私自丢掉的,我那时在国外,知道这事儿后用最短时间回来,本来就很恼火,还被你臭骂一顿。”
朗溪咬着手指,尴尬的一逼。
谁能想到霍卿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