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的眼神。
陶乐乐站在那,手扶着腰喘着粗气,那mp3还是我初中送你的呢!
留给她的只有维夏带着耳机类似悠闲晨跑的身影。人家这是正正经经的马拉松比赛好嘛!
沈维夏确实是把这当晨跑了。不把这假想成晨跑,估计她连这10公里都跑不到,她摘下耳机放慢步子,由跑变成走。
锻炼身体,也得有个度,平时晨跑,也就从家里跑到公园绕一圈再走回来,今天都跑了平时三四倍的量。
这样一想,沈维夏不走了,站在原地歇着,用手给自己扇风。
既然决定不跑了,多走一步都觉得累。她就杵在路中心平稳气息,没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挺享受,要不是因为比赛封路,谁有机会在马路中央晃荡。
还别说,走在路中央的感觉还挺爽,有一种此路是我开……哎?谁把我帽子摘掉了。
还没看到摘掉她帽子的是谁,一瓶水从头顶降落在她的视线里,瓶颈处是白皙且骨节分明的手指,袖口露出一小截手腕内侧的皮肤,光看着就觉得手感不错。
“不戴帽子是不是感觉更舒服?”
还别说,没了帽子凉丝丝的小风一吹瞬间体会到了心旷神怡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