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扶乱唐 > 正文 第563章 大唐的土地
个税收政策就一直存在这一些问题的。

    一开始大唐是沿用了北魏的租调制,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但是这个有年龄限制,五十岁才可以纳绢代役,不到五十岁的话,该服徭役你还得去。唐朝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谷物叫租,绢和布叫调,服徭役的期限内如果想不去服役的,用纳绢或布代役叫庸。

    唐朝的庸不再有五十岁的年龄限制,甭管多大的人,只要不想去服徭役,都可以纳绢代役。本来,在农忙季节如果大规模征发徭役,就没有人种地,会误了农时,现在不愿意去的人可以纳绢代役,留着劳动力去种地,多有好处。

    租庸调有一个前提,我给你交租、交庸、交调,前提条件是你给我土地。

    你不给我地我拿什么交租子,布帛是地里种出来的,得种麻才能纺麻布,种桑树才能有绢子。但是中国古代的土地是私有的,归地主所有,那么国家要给百姓分配土地,这个待分配的土地是从哪来的,显然不能把地主的地给没收了再去分。

    途径只有两个,一个是新开垦的,再一个就是大规模的战乱之后,人口大量死亡所形成的无主荒地。不过,随着国家承平日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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