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a市,我让助理进一步调查了她的情况,原来她之所以会选择在夜色工作,是因为她的母亲在几年前患上了尿毒症,普通的工作根本无法维持他们的日常开销和昂贵的透析费,于是她只能选择留在夜色。而那晚在夜色跳艳.舞,只是偶然,她并不是夜色的跳舞女郎。
了解了这些,我心头的怒意消减了些,我让老贺找到了她,并将一份雇佣合同交给了她,签下那份合同,她可以在费氏集团工作,她大学学的是计算机,且专业成绩也不错,应该能胜任那份工作。
费氏集团的工资待遇,在业界一直是数一数二的,在费氏上班,应该能让她摆脱目前的困境。只是,几天后费逸宸打电话过来告诉我,她并没有到费氏上班。
她为什么放着一份体面的工作不要而执意留在夜色?答案其实在明显不过。
她恨我,宁愿在夜色那种地方工作,也不愿接受我的帮助。
这个认知,令我很愤怒,更令我愤怒的是,她竟然为了钱不惜出卖自己身体。
其实,只要她找我,向我开口,我会毫不犹豫帮她,可她太倔强,宁愿在别面前放下所有骄傲和自尊,甚至让自己万劫不复,也不愿来求我。
她不是想要在我面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