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允许拥有一张选票,而贵族则是一人一票,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其次,没有工作或没在军队服役者,罪犯、乞丐,他们的家庭就会被削夺选票;而且议会可以借各种名义,剥夺冒犯贵族的平民家庭的选举权。这样的选举结果,根本不能代表大多数人。
至于第二个根本原因,则是这个国家致到底“由谁说了算”的老问题。实际上,真正统治这个国家的人并不是总统,也不是国会或议员,更不可能是全体国民,而是三大财阀:马库斯、朗福、莫尔根。在还没有莫尼斯共和国的时候,这三大财阀的前身都曾是世袭的公爵贵族,后来由于某些原因,三大贵族都失去了他们的封地,被逼经商,凭借着雄厚的财力根基和几代人的努力与才化,最终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大财阀。为了恢复往日的荣耀,他们一步步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国家,三大财阀出资建立起莫尼斯共和国,并且一直在幕后控制着这个国家。
按照莫尼斯的法律,总统、城主和议员是不能世袭的,但商会的会长和副会长却可以,事实上,莫尼斯商会的会长由马库斯家族世袭,朗福家庭和莫尔根家庭则长期霸占两个副会长的位置。这个国家的所谓“民主选举”,受到商会的严重干预。被选出来的议员,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于三大财阀的旁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