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常常复盘到凌晨两点,但无论多晚,他每天都会回家。
虽然一起生活后她发现他挑食的习惯很严重,常常为给他准备夜宵绞尽脑汁,因为这人骨子里任性偏执,不爱吃的东西就真的只是礼貌性地尝两口后摆在桌上不多看一眼。他对穿衣打扮倔强地有自己风格,钟爱深色系,从上衣到袜子,强迫地要求是成套的颜色,开始她不清楚,就有了她早上一醒来,看到衣服满地,凌乱不堪,衣柜被他翻得底朝天只为找出一双深灰袜子的场景。
后来慢慢磨合,他习惯她睡觉之前必须要拿平板读文献的习惯,偶尔她去上厕所回来,发现她标注问号的单词,有人潇洒地在旁边添上注释。她睡觉爱踢被子,有时他只好钻进她被子里,给她当人肉抱枕。她也细心地观察出他饮食的忌讳,把所有衣装按颜色分门别类,免去他的困扰。
再加上之前她脚受伤的事,他没问过她,却还是耐心负责送她一个月上下班,直到完全痊愈。
他有在努力履行做丈夫的职责,这曾经是她设想的最好结果。
但是,人总是贪心的。
“安好。”赵霁山叫她,她才从思绪中抽身。
他鼻息微重地笑了,眼睛弯成温柔的弧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