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的职责范围而分称不同的勃极烈,如:谙班勃极烈、国论勃极烈、阿买勃极烈、乙室勃极烈和迭勃极烈共六个中央官职。
金初勃极烈制建于太祖,继行于太宗,施行20年。
金太宗在灭亡北宋后为了化解女真奴隶制和高度发展的封建制之间的矛盾,适应侵略战争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金朝的政治制度,把太祖南北分治的思想变为分而治之的方针:燕云以北,受金中央直辖,承用太祖奴隶制;燕云以及其以南地区,由元帅府统辖,实行封建汉制。在汉人反抗激烈的河北建立傀儡政权,以汉治汉。为了适应变化,太宗利用汉、渤海、契丹等族知识分子,采用辽、宋制度,在中央建立了各种政治,礼仪制度;将勃极烈制度的军事性质减弱,政治性质加强。天会末年,勃极烈制开始向三省制转变,中央以下的地方机构多依照汉制设置。在原辽、宋地区恢复府、州、县制,为废除强加于汉、渤海人的猛安谋克制准备了条件;把入关的东、西路金军各自分设的枢密院合并,由都元帅府统领,掌握征讨之事,兵罢则权归金廷,强化了中央对军队的制约权力。
为了提高女真族的整体素质,金太宗在天会元年(1123年)始行科举以选拔人才。
分词赋、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