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去。
坐在吧台前的那个长脚椅上,对留着络腮胡的男子说道:“一杯啤酒。”
这个时候,酒吧吧台里面的调酒师才大量着坐在长脚椅上的叶辰天,看了一眼,才点点头,回应道:“好的,你稍等。”
须臾,一杯金黄色的啤酒就搁在了叶辰天的胸前,他低头看了一眼,然后端起酒杯喝了起来。
喝了两口,叶辰天就将酒杯搁在了吧台上,然后从兜里掏出了自己的手机,对调酒师说道:“嗨,我想给你打听一个人。”
调酒师一听,就立刻停住了自己的工作,转身看着叶辰天手里拿着的手机。
叶辰天示意的说:“你认识这个人吗?”
调酒师凑近一看,看了看照片里面的人,又抬头看了看叶辰天,“鲁布斯,有名的混蛋。”
叶辰天听调酒师这口气,就知道他认识络腮胡男子,立马追问道:“你认识他?”
调酒师回答:“认识,不光是我认识,整个镇子的人都认识。”
说完,叶辰天来了兴趣,他想了解这个络腮胡男子,可是摸了摸兜里面的钞票,发现自己身无分文,赶紧问着调酒师,“嗨,你知道这附近哪儿有银行吗?”
调酒师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