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
自始至终,主角都尽量躲开这些小蚂蚁,小蚂蚁也没有发现主角。“由此可以分析,这些蚂蚁视力不怎么样,我看见了他们,他们却看不见我,只要触角没接触到,就不会被发现。”主角心想:“而且不会算数,两具蛹皮只有一个有翅蚂蚁,他们也没表现出异常,不过要是蚂蚁会算数才奇怪呢!”是的,蚂蚁会算数,那这就是科幻了。
其实之前主角一直在纠结要不要上前和小蚂蚁们会面,毕竟蚂蚁是群居生物,主角虽然是穿越者,也没能自大到觉得仅凭自己一只小小蚂蚁,就能横行天下,杀进城里找到科学家们,然后成功变回人类,接受采访,出书赚钱,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之所以最后还是没有上前相认(认亲,主角终于屈服了,蚂蚁就是他这辈子的亲人),是因为虽然主角这种宅男从小没少玩虫子,对于虫子的奇异外形不像妹子们那样有强烈的恶心和抵触感,也亲口吃过美味的炸金蝉。但想到与一群蚂蚁用触角和节肢交流,还是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不,竖起了一身硬毛)。
既然小蚂蚁们已经走了,有翅蚂蚁也跟着走了,那么主角也就暂时不再纠结认亲这种挑战伦理底线的问题了,继续冷静下来思考今后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