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见其人风骨。
这是一个男人,也必是一个气质隽永如天成的极品。
赵锦瑟将镜头往上移动,对方身量很高,她觉得自己这镜头拉了挺久,终见到了脸。
那一眼,她觉得见到这张脸的时候,画面就仿佛停止了,如果能添上水墨古韵背景的音乐就,那就更为美好了。
过了一会,她放下这山寨望眼镜,眉头紧锁。
林雨:“怎了?大小姐可是觉得哪里不妥?”
“长成这样都可以去尚公主了,还来开书店?还半点都不宣传,哪有这样做生意的,总觉得别有目的。”
赵锦瑟一本正经认真推敲,有点阴谋论的感觉。
“读书人多这样吧,清高气傲,我看那位店主像是哪个世家子弟出来打发时间的,毕竟开书店的名声还挺清雅。”
林雨早上来开店时,见过对方本人,觉得对方气质很好。
赵锦瑟瞥她一眼,斩金截铁道:“我跟你赌一车黄瓜,你是因为他的美色才替他说好话。”
被冠以“好色”之名的林雨顿时脸红,连连否认。
“行了,好色是人之常情,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思想端正的。”
赵锦瑟对镜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