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不能接近。
我拿起笔将诗句写下,沾了满手黑墨,出门找水洗了半天,想起来这半块残墨是库房里碎掉的东西,该拿去扔了,我觉得可惜便向皇上要来。
现在我有一点后悔,这墨太过难洗,任凭你手皮搓红皂角发泡,依然浸没在人的掌纹之中,随着线条蔓延开来。
无论在怎么否定,都是留下了痕迹,别人仔细看是看得见的,擦不去了。
我随手将诗和其他的临摹作品折在一起,放到箱子里存着。
我虽然不是什么有雅趣的人,但还是知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多读书总是令人高看一眼,于是对纸和墨有着天生的敬意。
倘若我知道这随手的动作会给我后来的人生带来这么大的转折,我还会这样做吗?
不过要是没有这回事,我可能一辈子都是个看不透洗不干净的凡人。
那都是后话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同屋的春诗早早就是皇后的人。
或者说,皇后是六宫之主,这后宫里哪一个人都归她管。
春诗找到了我记下的诗句,上报了皇后娘娘。
这句诗写得很好,真的很好,谁都能读得出来它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