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中的万幸出现了!
曹艳和曹年的母亲死了!
据曹艳所知,她妈在市中心这栋别墅,是她弟弟出钱,以他们俩母亲的名义买下的。
倘若老人没死,曹艳还不好把心思动到这栋别墅上来。
可是老人一死,曹艳心思就活泛起来了。
房产证上写的是老人的名字,老人死后,其生前财产,就理应按照法律程序,公平划分给她的后人。
曹艳把这个想法跟孙宏才一说,孙宏才立刻找了家法律咨询事务所,深入了解了一些有关情况,律师告诉孙宏才,只要老人家没有留下有效遗嘱,那么他们家就拥有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孙宏才高兴坏了。
曹艳和他男人也暗松口气。
尤其是曹艳。
她觉得,自己小时候没少照顾曹年,长大后,曹年也理应回报给自己一些东西。
再者说,就算曹年不同意卖掉别墅,分一半的钱给她,那她也可以去法院寻求帮助。
于情于理,曹艳都应该能拿到一笔数目不菲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