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注意到向南,是不是因为这个。
向南身形颀长,眉朗目清,得意起来时,飞扬的神色明亮得如同黑夜中的昼火,配上他的耳钉,让人越看越欢喜。
没见到易十一之前,向南在外貌上满足了她所有的幻想——所有看完各种言情后青春期对可恋爱对象的幻想。
程窈窕父母不说别的,在这方面,都是教养极好的人,从不会在她非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她房间,更遑论翻她东西。
所以程窈窕将这一切都十分大胆放心地写了下来,事无巨细。
刚开始是关于向南的一切。
易十一却匆匆闯入她视线。
程窈窕去过一次新疆,越接触他,程窈窕越发觉得他像那支啤酒,夺命大乌苏。
烈酒入喉,夺人魂魄。
到后来,程窈窕也不知道她是记录关于谁的事。
她并不在意这些,现实情况不会允许她恋爱,她自己也不会。
事有轻重缓急,这些充其量不过是她学习之余的消遣之一。
人擅长伪装自己,人前光鲜亮丽,人后总有种种难言的心思。
他们成了她的不可言说。
直到王子宁那天发疯,如果不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