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还抢过他的糖葫芦吃。
“当然……您也算我半个长辈了。”
想了很久后,程朝最终决定定居在人间,闻人钦给他在一个修建了两三年的小区里找了套房住,派了大白汤圆和王泓住在他隔壁陪他,以免程朝觉得寂寞,又跑回地府折磨自己。
小区在三线小城市里,隔壁是一所小学,每天早晨八点程朝就会被做早操的广播声吵醒,洗漱完就换上男人都向往的鞋子,到楼下买早点。
他不会做饭,一日三餐都是蹭王泓的,偶尔会改善改善口味点点外卖。偶尔大半夜饿了,就会穿着拖鞋和睡衣到楼下买烧烤,日常也极其乏善可陈,除了上网冲浪就是跟大白汤圆靠在一起玩游戏机。
经历了十天这样的生活后,程朝终于醒悟过来,觉得自己像一只咸鱼废鸡,激动地去地府找闻人钦:“我要去找新工作,我体重增加了三斤!”
闻人钦喝光一杯茶,淡定地看着他,从桌子下抽出几十张藏了好几天的工作招聘启事。
程朝翘着腿坐在沙发上一页一页翻,最后挑选了一个看起来最轻松的职业——图书馆管理员。
自从天界覆灭后,地府与人间达成了合作,所以作为地府员工的程朝,也在人间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