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量四周,整个洞室的顶部破了一个大洞,洞口距离地面不过十余米,若是攀爬上去,或许能从此处出去。
主意一定,他准备起身,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地上的那套华服上。身上的道袍多处破损,又沾了血渍,不如换上这套华服,以防衣不蔽体。
宿清云斟酌了下,走过去半蹲于地,摸着锦衣华服的布料,惊叹轻薄柔软,精致细腻,比他们宿家丝绸铺里卖的天蚕丝绸还要光滑亮丽。
他翻了翻,想查看衣服胸口被他刺出来的破洞,忽然,一个小面团般的白嫩“东西”从衣服里掉了出来,他一惊,急忙伸手接住。
吁了口气,他把手移到面前,睁大眼睛,仔细打量它。
那竟是一个赤身果体的小人儿,成人拇指般大小,身子白白胖胖的,小脸蛋鼓鼓的,粉装玉琢,精致华美。他双眼紧闭,似乎昏迷了,乖巧地趴伏在宿清云的掌心,撅起小屁股,煞是可爱。
宿清云有些呆愣地望着手心的小东西,情不自禁地伸出另一只手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那小人儿立即被翻了个面,仰躺在他的手心。
宿清云盯着小人儿身上的某一点,咋舌。
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