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轰动一时的社会新闻:“1964年,纽约城里一个年轻的姑娘,genovese于深夜被强-奸杀人犯用刀捅死。根据报纸报道,这个过程长达30分钟。在引起一位邻居的注意后, 杀人犯逃离现场, 十分钟后重回现场并继续捅genovese小姐直到她死亡。报纸报道38位目击者目击了凶杀过程,但是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或者打电话报警。这在当时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轰动。”
“因为这38个目击者的冷漠, 成就了美国最有名的社会事件之一。往后许多心理学家, 社会学家对这个案例进行分型研究。但这桩拷问人性的见死不救案的真相, 直到今日仍然得不到最令人信服的裁定。”
唐蜜在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戛然而止, 给同学们留了一个问题:“当一个人深处险境的时候, 旁观者该不该出手相救?如果选择袖手旁观冷漠以对,可否判定冷漠者有罪?”
“老师,这个事情和上次你说的那个深圳虐童案件有什么必要关联吗?我记得深圳案件中也有一个旁观者弟弟,弟弟不仅没有帮助姐姐, 反而还一起施暴。”
唐蜜略思索,表示赞同,“都属于社会事件。”
同学们各抒己见,“我觉得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