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和谁分享了。
厨房走出小小的少女身影,我挑起眉。
与其说我威逼利诱小铃出来购物,倒不如说是我被她强迫走了十条街,进了无数家店。怎么会有这样爱逛的女人?替别人买东西还这样殷勤,看着小铃娴熟地走进奢侈品店,手指一个一个指过去,柜姐的脸都笑出皱纹。
我起初只是想来买几盒颜料和一部手机,顺便套点话,没成想被反将一军,累得半死。但是怎么说呢,我不讨厌这感觉,小铃很纯粹,让我想到桃花镇的日子,恶是恶,善是善,分明得很,一点不虚伪。
我买了一条手链送她,她极力拒绝:“陪小姐逛街是分内的事,无功不受禄。”
我强压着她,亲手替她带上:“可我拿你当朋友,你在我心中不是什么仆人。”这话,三分真七分假,我用了十分的真去说,不知她当了几分真。
眼下,她立刻红了眼眶,不好意思地擦擦眼角:“小姐,我受不起。”
我握住她的手:“你受得起。”再说只怕她要当街抱着我痛哭了,我抚摸她的头顶:“走吧,司机还在等。”
这是第一步,希望是成功的第一步。
我又说:“小铃,以后我们是朋友,有什么事你可不能瞒